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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章一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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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黑珍珠一入肚,滚滚的精纯元气就进入全身百骸,云霄隐隐的闻到大海的气息,咸风,烈日,滚滚波浪。

    大蚌产于深海,自然里面的元气,也是海洋里面的,与陆地上的元气稍微有些不同。

    不管二流、一流,乃至超流,都是炼精化气,只要有足够的精气,只要身体不饱和,能够容纳,就能突破。

    云霄的身体宛如无底洞,涓涓的吸收着里面那造化能量。

    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得到改造,变得强壮,废弃的基因被排出,优秀的基因被大规模复制,组成身体的最基本部分。

    云霄头顶五气越来越亮,渐渐,变成西瓜大小,五彩大西瓜。

    身上的窍穴都好像有风在吹过,风一吹,就好像筛子,带走了杂质和污秽。身体又如笛子,以风为媒,演奏了一曲动人的曲子。

    “呜咽……”

    苍凉的笛声响彻方圆数十里,每一个听到笛声的人都如痴如醉,为之欣然。

    下一刻,笛声骤变,变成了大漠孤军,铁血的气息直冲云端。

    一松一紧,演绎一曲蛮荒传奇……

    “突破吧!”

    云霄嘴角露出了婴儿般的天真笑容。

    下一刻,笛声歇,突破一流。

    站起身,身体咔咔作响,骨骼在生长。

    脑后勺上,一条通天血柱冲天而起,气血显形。血柱直径足有三米,高百米,比老贝勒爷的大了一圈。

    云霄只感觉身体变得通透,与环境更加的融合,周身百米范围内,会按照自己的意愿,微微地改变。只要自己提出请求,天地就会许可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一流,影响周身环境,借用天地之力!”

    一种满足感跃上心头。

    云霄原先步入二流巅峰,只差一线,就进入一流,这次借住黑珍珠的药效,终于如愿以偿。自从得到了紫茶壶,修炼的速度,简直难以想象。

    可以说,只要那些民国时期的老家伙不出,他就是最强的之一,当然,云霄懂得低调,现阶段,他这实力还不能纵横天下。

    在突破的感觉中,云霄的意志感觉到十几股同样的意志,都是一流,京城卧虎藏龙,谁知道还有没有超流的存在。或许,某天在街上碰到个修鞋的老头子,就是个气血内敛,成为暗劲的高手。

    明劲看身后的血柱粗壮程度,谁的血柱越粗,谁的力量就越大。这是因为气血旺盛,控制不住外泄,只要能控制住,敛入己身,就是暗劲了。

    三魂七魄这十色魂魄,颜色也越加深沉,意念之力更加强大。

    意念附着在飞剑上,飞剑抖了起来,晃晃悠悠的飞行,不过只能在方圆百米,自身能掌控的环境内。而且飞行速度超慢,比纸飞机快不了多少,根本无法与人对战。

    在云霄的感觉中,就好像托起了一座大山,让他难以支持。

    收回飞剑,云霄抱着小东西,倒头就睡。

    在云霄突破一流的时候,迎宾馆的三个正在打坐的老喇嘛,骤然睁开眼,相互对视了一下,就又闭目。

    首都的寺院内,一个老和尚也是看向云霄的方向,半晌后,也不再理会。

    白云观内,两个盘坐了许久,打坐下棋的老道士,也在这一刻,骤然落子。

    街道的一角,一个穿着破烂,靠捡破烂为生的老头,打了个哈欠,浑浊的老眼微眯,叹道:“不容易啊!现在这年代,老北平中还有人修炼到一流。不过,关我啥事,打扰老头子睡觉,明天还要早起,去菜市场捡两片破菜叶尝尝,晚了,可就没有了”。

    说完,翻了个身,打起呼噜。

    寒风吹来,似乎有些冷,老头蜷缩起来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在军区大院的一角,有一座特殊的四合院,这里是一座兵营。

    一个房间内,床上的军人就是傍晚朝云霄开了一枪的那家伙,这家伙现在面色苍白,额头上冷汗直冒,诡异的是,他还沉浸在睡梦中,没有苏醒。

    腰间肾部位红肿的透紫,里面好像内出血。

    “啊!”

    好像做了噩梦,一下子惊醒,接着,感觉有尿意,而身体上却没感到疼痛,已经麻木了,失去了痛觉。

    上了厕所,正在撒着尿,他的双眼却骤然紧缩,寒气直冒。

    尿水中竟然掺杂着丝丝血液,尿血了……

    这时,他才感觉到两肾处异样,没感觉了,好像没有了肾脏一般……

    云霄拍了拍他的肩膀,那力道就通过身体内部震荡道肾脏,造成内出血。当然,这要不了人命,只是伤身体罢了,不过以后要是想要个孩子,那就难了,简单来说,就是不举了,就算大把吃春药,也举不起来……

    云霄从来不是个烂好人,对付恶人,就得用狠法子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公鸡报晓,夜色褪去,太阳从东边地平线上升起。

    空气中还有露水,冬天的天气很寒。

    云霄一夜醒来,洗了把脸。先把小家伙从被窝里拖起来,喂完奶,再把它放到头顶上,让小东西继续睡觉。现在小家伙不趴在头顶上,云霄总感觉少了点什么,不对劲。

    吃了碗热乎乎的豆腐脑,几根新炸的油条,再喝了碗肉汤,早餐就对付过去。

    云霄扯开嘴角,笑得很开心,突破一流,寿命都增加了十几年,心情高兴地不得了。

    哼着调子,在院子里散散步,消化消化食,正好碰到老爷子领着小丫在跑步,锻炼身体。

    小丫脸蛋红扑扑的,喘着粗气,额头上累得冒汗,脑后勺上的两根羊角辫一抖一抖的,很可爱。

    “爷,跑步呢!别累着啊!”

    云霄用东北土话喊了一嗓子,格外嘹亮。

    云老爷子瞥了他一眼,玩笑道:“小子,怎么这么高兴,是不是今天见新媳妇给乐的,安稳点,别毛躁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哪能呢!咱是谁呀,就这点小事,兴的起来呀!”

    说完,揪了揪丫头的羊角辫,“小丫,先回屋,我和爷去该里(街上)溜达溜达”。

    小丫欢天喜地的跑了,终于不再跑步了,太累了!

    “走吧,把礼物准备好,去见见林家那闺女”,云老爷子伸了一个懒腰,带着云霄往街上走去。

    走到大门口,又突然停住,上下打量了云霄一遍,老爷子总感觉不对劲。

    摸着下巴,来回看了好几遍,才发现不对劲的地方,云霄的头顶上蹲着一只小野狐狸。

    “把那东西拿下来,这是去相亲,第一印象是关键,是大事,不能马虎”,老爷子指着小东西,教训道。

    “这可不行,这可是东北的妖怪,血统优良的大拿,得从小培养感情,拿下来咋成!”云霄摆摆手,就向前走去,这是小事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
    “哎!造孽啊”,老爷子叹了声,忙跟上去。